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
主任: 曲嘉欣
联系电话: 2123319
地址: 振兴区三经街 13-12 号
主要职责:

    贯彻有关城市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市辖区内的房屋租赁市场,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核发《房屋租赁证》,收缴房屋租赁交易手续费;依法查处房屋租赁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全市单位自管公有房屋及国有委托管理单位实行行业管理;管理和发放全市统一的“辽宁省丹东市公有住房租金专用发票”、“公有住宅租赁契约”;负责对国有房屋委托管理单位的房屋租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办理使用权有偿转让、续租、换证等变更手续;监督检查拨用房产的使用情况,办理开发公司国有房屋产权移交手续。